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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推进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的建设,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本规程。

  二、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以发扬人道救助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三、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是社会公益性机构。总部设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四、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代表中国与国际相关组织进行工作联网、交换信息和资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建立相应机构,服从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以下简称"总部")的统一管理和工作指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设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工作委员会,由名誉主任一名、名誉副主任三名、主任委员二名、副主任委员四名、委员若干人组成。下设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捐献者服务中心、质量控制实验室、组织配型实验室、移植医院。

  一、工作委员会:

  名誉主任: 彭

  名誉副主任:钱正英 钱信忠 张文康

  主任委员:分别由中国红十字会一名常务副会长、卫生部一名副部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由中国红十字会、卫生部和有关专家4人组成

  委员: 若干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一名

  副主任委员:三名

  委 员: 若干

  三、办公室:设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四、捐献者服务中心:

  由省级红十字会组建,"总部"审核、确认,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工作委员会颁发证书。

  五、质量控制实验室:

  由专家委员会组成质量控制指导组,暂依附一所技术力量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实验室,在专家指导下,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六、 组织配型实验室:

  建立组织配型实验室,按照总库专家委员会制定的"组织配型实验室"招标规定由省级卫生厅、红十字会在省辖区内向社会"招标",然后,向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写出申请报告,经总库专家委员会考察、论证,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并颁发证书;涉及技术业务问题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协调管理。

  七、移植医院: 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标准并进行资格认定,确认后方可成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移植医院。

第三章 工作任务及职责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是代表中国的国家级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和用于治疗的工作体系。其职责是为挽救一切因各种疾病而需要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人的生命,向需要造血干细胞基因资料的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一、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的工作方针、政策;审批财务预、结算报告并进行财务监督;指导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的各项工作;协调医疗卫生、财政、宣传教育、司法等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等。

  二、专家委员会:执行工作委员会决议;制定HLA检测标准;确定使用试剂、仪器、操作方法;为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确认"质量控制实验室""组织配型实验室"提供参考意见;制定"组织配型实验室规则";监督指导实验室工作;对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业务指导性建议和意见。

  三、办公室:执行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协调"组织配型实验室""捐献者服务中心"的工作;策划、实施大规模的公关活动;制定筹资规划,争取资金支持;建立相关规则、管理条例、工作规范;协助专家委员会共同对招标实验室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并执行宣传、征集规划,执行财务预算;建立中央统筹管理的网络系统和信息数据库,条件成熟时与国际相关机构联网;做好捐献者数据管理;协助国内外相关机构和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进行数据查寻和结果反馈工作;提供社会咨询服务;为工作委员会宏观指导和制定方针政策做好参谋助手。

  四、捐献者服务中心:接受"总部"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在省级红十字会的领导下,负责开通网上专栏和热线电话,组织宣传、动员,接受咨询,捐献者征集、登记等工作;与当地血液中心(血站)或医疗机构配合为捐献者做健康检查和血样标本采集,并将血样标本和相关材料送指定的"组织配型实验室"HLA分型;将捐献者资料和HLA分型数据通过中央统筹管理的网络系统按时传递到"总部"信息数据库;为需要移植的受者进行登记注册、协助查寻相合供体,并协助做好造血干细胞采集、运输、移植等联络协调工作。每年121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总后报"总部"办公室。

  五、质量控制实验室:执行专家委员会决议;参与"组织配型实验室"的招标工作;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数据复核、疑难标本的解答,每半年向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做技术动态书面报告;指导各实验室的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接受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的监督、指导。

  六、组织配型实验室:接受"总部"专家委员会和质控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在省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执行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进行HLA类分型检测;接受专家委员会的考核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质量监控;通过中央统筹管理的网络系统将所有的信息数据按时正确传递到省红十字会。

第四章 经费及财务管理

  一、 经费主要来源:

   1、 开展专项社会募捐,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资助的款物;

   2、 人民政府资助;

   3、 按国际惯例收取部分检索费(具体金额待定)。

  二、 财务管理:

   1、设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基金;专款专用,独立建帐,统一管理。

   2、开展社会募捐,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定向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执行《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3、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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